上海的兩名女生看到影樓標價19.9元的寫真後,非常心動,便滿懷希望的去拍照,卻被引導購買1100元的服務,兩人認為,既來之則安之,便與影樓簽了拍攝的協議。但是在之後的拍照中,影樓又以強制消費,誘導消費的方式,阻撓她們進行選擇,就這樣她們一共消費了2萬多元。
在兩個女生認識到自己陷入「消費陷阱」後便與影樓進行了協商,想要解除合同,卻遭到拒絕,於是她們向當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求助。在調查中,委員會發現,這家影樓受到的投訴非常多,並且還引導消費者進行網貸。那麼面對這種無奈的情況,這兩個女生想要維權的話,應當了解到哪些法律點呢?
首先,她們與影樓簽訂的是承攬合同,根據《民法典》合同編的相關規定,在沒有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情況下,定作人提出解除合同時無需承擔額外責任,具有任意解除權。
只要滿足在接觸時通知承攬方;通知在承攬方完成工作前到達;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進行賠償這三個條件,作為定作人的兩女生便可以行使任意解除權。
兩個女生做出解除合同的決定非常及時,在選片的當晚,便與影樓的客服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,並一直與影樓進行周旋,而在這個時間節點,影樓並不能完成修圖相關工作,故此影樓應當同意解除合同,並返還原告相關的消費支出。
而兩個女生可以被返還的費用又包含哪些呢?
根據實際情況,影樓提供的已經消費的服裝和化妝的部分是無法退還的,已經進行的200張的拍攝和修圖也已經消費無法退還,並且是影樓已經完成的工作,兩女生合同解除後需要對這部分消費進行賠償,剩餘部分她們則均享有任意解除權。最後,在兩個女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並取得了勝訴,法院判決,影樓需返還兩女生18600。
在我們日常的消費中,不可避免的會選擇性價比更高的東西,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如果不小心掉進了商家設置的陷阱中,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相關規定,消費者擁有知情權、安全權和自主選擇商品、服務的權利。並且對經營者的行為也進行了限制,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。
並且,為了更好維護消費環境,我國針對消費者和經營者簽訂的合同,提出了24小時生效「冷靜期」,預防了消費者衝動消費造成的不良後果,並且限制了經營者對低齡消費者消費觀念的不良引導,禁止誘導消費、誘導貸款等行為。
即便如此,法律的保護也只是預防和事後的追責,在日常生活中,還是需要我們自己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,減少「激情消費」和「超額消費」,從而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。
在兩個女生認識到自己陷入「消費陷阱」後便與影樓進行了協商,想要解除合同,卻遭到拒絕,於是她們向當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求助。在調查中,委員會發現,這家影樓受到的投訴非常多,並且還引導消費者進行網貸。那麼面對這種無奈的情況,這兩個女生想要維權的話,應當了解到哪些法律點呢?
首先,她們與影樓簽訂的是承攬合同,根據《民法典》合同編的相關規定,在沒有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情況下,定作人提出解除合同時無需承擔額外責任,具有任意解除權。
只要滿足在接觸時通知承攬方;通知在承攬方完成工作前到達;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進行賠償這三個條件,作為定作人的兩女生便可以行使任意解除權。
兩個女生做出解除合同的決定非常及時,在選片的當晚,便與影樓的客服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,並一直與影樓進行周旋,而在這個時間節點,影樓並不能完成修圖相關工作,故此影樓應當同意解除合同,並返還原告相關的消費支出。
而兩個女生可以被返還的費用又包含哪些呢?
根據實際情況,影樓提供的已經消費的服裝和化妝的部分是無法退還的,已經進行的200張的拍攝和修圖也已經消費無法退還,並且是影樓已經完成的工作,兩女生合同解除後需要對這部分消費進行賠償,剩餘部分她們則均享有任意解除權。最後,在兩個女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並取得了勝訴,法院判決,影樓需返還兩女生18600。
在我們日常的消費中,不可避免的會選擇性價比更高的東西,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如果不小心掉進了商家設置的陷阱中,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相關規定,消費者擁有知情權、安全權和自主選擇商品、服務的權利。並且對經營者的行為也進行了限制,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。
並且,為了更好維護消費環境,我國針對消費者和經營者簽訂的合同,提出了24小時生效「冷靜期」,預防了消費者衝動消費造成的不良後果,並且限制了經營者對低齡消費者消費觀念的不良引導,禁止誘導消費、誘導貸款等行為。
即便如此,法律的保護也只是預防和事後的追責,在日常生活中,還是需要我們自己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,減少「激情消費」和「超額消費」,從而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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